公积金缴存:开启新的参与方式,具体是怎么扣费的?公积金缴费怎么扣费?操作方式有哪些?2025/5/28,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在当今社会,公积金作为一项重要的福利,为人们的住房等相关需求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对于如何参与新的公积金缴存以及缴存方式,那单位缴存公积金的扣费方式有哪些?具体是怎么缴费的?
要参与新的公积金缴存,您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通常情况下,您需要是在职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了符合的法规的劳动关系。同时,用人单位也需要按照相关法定为职工办理公积金缴存手续。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常见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扣费方式。
公司为职工公积金办理缴费方式有哪些?

单位可以采用委托收款、转账支票、银行汇款和现金四种方式完成住房公积金缴存。由于缴存住房公积金是一项经常性业务,为单位便利缴存,我们建议单位采取委托收款方式办理,委托收款方式也俗称“托收”。
委托银行收款:
单位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托收协议,每月自动从单位账户划扣资金至公积金账户,无需现场办理。
比如:北京地区可通过“e窗通平台”同步完成银行账户信息推送和托收登记。
企业在开办及银行开立账户时,e窗通平台同步将企业银行账户信息推送至个公积金中心,自动完成企业住房公积金托收登记。
操作流程:
单位还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系统办理托收登记。点击单位网上业务系统页面左侧菜单栏【公积金】,选择【单位信息管理】中的【委托收款缴款】,填写委托收款信息后,点击【提交】,系统显示“业务办理完成”,完成单位住房公积金托收登记。
选择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银行在选定的托收日自动托收单位当月的汇缴,无需到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现场办理。
提示:部分单位在开通委托收款缴款方式时,“每月汇缴需要确认”功能选择“是”的(该功能现已取消),目前仍需每月于托收日前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确认申报。若不确认申报,系统无法在托收日完成缴款。为方便办理,建议此类单位将该功能改为选择“否”。变更后,单位无需每月确认申报:点击网上业务系统页面左侧菜单栏【公积金】,选择【单位信息管理】中的【单位信息变更】,进入单位信息变更页面,在“委托收款信息”中的【每月汇缴需要确认】中将选项“是”改为“否”,点击【确定】后点击页面下方的【提交】。阅读弹出的提示后点击【确定】,系统显示“业务办理完成”,变更结果即时生效。
转账支票:
单位经办人可携带转账支票到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现场办理。
银行汇款:
银行转账:单位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公积金款项汇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现金:
单位在汇缴操作页面中点击页面右侧的【缴款】按钮,在“缴款清册”栏目中选中需缴款的清册,然后点击【下一步】;在“确认缴款信息”栏目下的“缴款方式”中选择【现金缴款】,“中心开户银行”中任意选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收款银行名称。选择完毕后,“中心账户名称”和“中心收款账户”自动显示数据且不能修改。然后点击页面下方的【提交】按钮,系统显示“业务办理完成”;点击下方【打印缴款通告单】。单位携带现金和《现金缴款通告单》在3个工作日内到所选的收款银行任意网点办理现金缴款。
提示:现金缴款只能到选定的收款银行柜台存入,不能通过网银办理。例如:《现金缴款通告单》中显示的银行是交通银行,那么只能到交通银行任意网点柜台存入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