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7
招聘人数: 7
学历要求: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即将报名
截止日期: 2025-03-31 17:00
工作地点: 定州
公告详情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招聘学科带头人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河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隶属于河北中医药大学,位于定州市,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
医院始建于1965年3月,名称和院址先后几经变更。2019年12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发展中医药事业和建设健康中国战略,深入推进河北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经省编办批准,医院划归河北中医药大学,成为河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医院现占地面积117.52亩,建筑面积74134.02平方米。我院总体建设发展规划分三期完成,目前,一期的门诊医技楼投资1.7亿元,建筑面积35447.25平方米,现已投入使用;二期建设医技楼剩余部分及住院大楼;三期建设感染楼。建设完成后医院总床位800张,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
医院现编制床位650张,在职职工825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14人,高级职称163人。设临床科室36个,医技科室11个。学科发展齐全,特色专科突出,专业优势明显,医院是中国胸痛中心、卒中中心、|省高级创伤中心、爱婴医院、全国首批PCCM规范化建设达标认证单位;中国肺癌防治联盟-肺结节诊治分中心、定州市肺癌中心;河北省胃肠超声技术培训中心。定州市内镜、病理、影像、心血管内科、超声、呼吸、肿瘤内科、口腔、骨科、泌尿外科等10个专业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挂靠本院。
医院肿瘤科、肺病科、脾胃病科、内分泌病科、康复科、肛肠科、脑病科、外科为省级中医优势专科,其中肺病科为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重点建设科室。神经病学、内科学(心血管病)为河北中医药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中医内科学为培育学科建设项目。
近年来,医院重点引进了中西医结合高素质人才和专业学科带头人,合理增设具有中医药治疗特色优势的中医肛肠科、皮肤病科、推拿科等科室,积极开展“中药膏方”、“冬病夏治”等特殊优势中医药项目研究工作,建立河北省浊毒证重点实验室临床研究基地。深入推进“方便看中医”、“放心用中药”惠民工作,医院聘任全国名中医,设立名医工作室和传承工作室,培养中医药骨干人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专业和岗位条件
1、选聘专业:血管外科、胸腔镜外科、腹腔镜外科、皮肤科、眼科、康复科、肾病科7个专业学科带头人。
2、岗位条件
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熟悉并掌握本学科国内前沿技术,专业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能够引领本专业学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高级职称、三级医院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日期截止到2025年3月14日),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1974年3月14日以后出生)。如担任过三级医院临床科室主任,年龄、学历可适当放宽。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hbsdqrmyy.cn/)、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4日8:00至2025年3月31日17:00,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期间的节假日不接收报名);
(2)报名地点: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人事处;
(3)具体地址:河北省定州市军工路389号行政楼一区;
(4)提交材料:报名者需按下列顺序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表(附件);
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工作经历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或社保缴费证明;
⑤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
⑥其他业绩或科研、论文材料。
2.电子邮箱报名:
报名者可将现场报名所要求的所有材料的PDF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defsyy@hebcm.edu.cn,邮件主题:“XXX(姓名)学科带头人报名材料”。
(三)测评考核
由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面试、相关专业知识答辩等方式,对其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由测评考核组综合评定是否予以录取。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杨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312-2355281
传真: 0312-2355284;电子邮箱: defsyy@hebcm.edu.cn
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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